发布时间:2025-10-15 18:07:22    次浏览
作者:龙敏飞曾轰动全国的原铁道部“天价宣传片案”,日前在郑州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宣判,原铁道部宣传处处长陈谊菡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8年。记者从案卷中获知:宣传片总额1850万的制作费用,流向了两家毫无知名度的公司—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北京金瑞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并汇到后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个人银行卡284.15万元,此人从卡内提现40万元给了陈谊菡。(4月1日《法制晚报》)原铁道部的“天价宣传片”,公众一直都很关注。不为别的,只为充分发挥公众的监督权,毕竟,“天价宣传片”的每一分每一毫,都取之于纳税人的血汗钱。如今,此事的真相算是水落石出了,背后所牵涉的问题,也印证了公众的猜想:“天价宣传片”的背后,的确有商业贿赂。如今,原铁道部宣传处处长陈谊菡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8年,这样的惩戒在情理之中,于当事人而言,也算是罪有应得。此事虽然尘埃落定,但必须承认的一个事实是:“天价宣传片案”的告破,更是一种偶然的胜利,因为一开始,此事并不是从审计发起的调查,而是由舆论倒逼引发的调查。如果不是原铁道部天价宣传片备受质疑,如果不是与该宣传片密切相关的原铁道部文联副秘书长陈宜涵被牵出,如果调查人员不到陈宜涵家去查处,如果刘瑞扬没把存折和购物卡放在办公室……这里面的“如果”,只要有一个不成立,那“天价宣传片案”或许仍未告破。事实上,就“天价宣传片案”所牵涉出的腐败案而言,相关人员的伎俩并不高明,手法也不新鲜,不过是很普通的手段:2009年到2010年,原铁道部拟投资1850万元制作中国铁路宣传片,但相关部门并未按规定公开招标,而是在“钱权合谋”之下,让两家完全没有知名度的公司“中标”,最后彼此“分赃”。可以说,这样拙劣的手法之所以能成功,就在于这背后的监管形同虚设,也源于这背后的信息没有做到充分的公开透明。由此可见,当监管孱弱、信息公开没有达到公众的预期,腐败便会在灰暗处生长。这是自然而然他的逻辑。不过,对这样的案件发现一起处罚一起远不是此事的目的,毕竟,事后的查处永远都不如事前的防范。可以说,要避免“天价宣传片案”一般的事情再次蚕食纳税人的钱财,相关方面就必须积极作为:一方面,必须升级孱弱的监管体系,以便让每一分钱的支出都能监管到;另一方面,则是保持信息的公开透明,发挥社会监督的强大力量。“天价宣传片案”的告破固然令人欣慰,但反思不能点到为止。就“天价宣传片案”而言,其再次证明了一个常识: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当“天价宣传片案”这样的一起“偶然胜利”发生时,相关部门不能满足于此,而必须着力去完善与升级当前的制度设置,以便将类似的“腐败案”扼杀在萌芽状态。